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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年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山矿业公司高村排土场方案优化设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2018年06月04日 来源:南山矿 作者:杨晓刚 浏览: 打印 分享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高村排土场位于高村露天采场东侧约300m处,烤山南麓之坡地山沟中。原排土场采用汽车+推土机推排工艺排土,东西长1250m,南北宽370~570m,最高排土堆置标高为150m。
  建设单位实施高村排土场方案优化设计项目,项目位于雨山区向山镇境内,在现有排土场征地范围内,进行排土方案的优化设计和胶带-排岩机排土的工艺升级,通过排土空间的调整,集中向排土场中部加高堆排至+185m,以满足采场剥岩量的堆排容积,避免新增占地。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各监测点位TSP、PM10、PM2.5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2、慈湖河各断面水质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要求。
  3、监测点位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值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
  5、项目所在地土壤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对应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
  排土场废水主要为废石淋溶水。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排土场粉尘。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排土机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石淋溶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石淋溶水经截洪沟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回用于生产用水,多余部分达标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转运站、排土机排岩喷淋增湿抑尘,并在排弃过程中及时推平,压实,稳定地段以及到界边坡及时覆土绿化以减少扬尘产生,确保场界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中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选型时,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在污染防治措施等“三同时”措施实施后,拟建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达标排放的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较小,不会因此而影响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要求;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对缓解劳动就业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均起到较大的积极作用。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提交意见,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联系单位:金年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山矿业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5-3111662
  单位名称: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5-2309479
  电子邮件:603565540 @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金年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山矿业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高村排土场位于高村露天采场东侧约300m处,烤山南麓之坡地山沟中。原排土场采用汽车+推土机推排工艺排土,东西长1250m,南北宽370~570m,最高排土堆置标高为150m。
  建设单位实施高村排土场方案优化设计项目,项目位于雨山区向山镇境内,在现有排土场征地范围内,进行排土方案的优化设计和胶带-排岩机排土的工艺升级,通过排土空间的调整,集中向排土场中部加高堆排至+185m,以满足采场剥岩量的堆排容积,避免新增占地。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各监测点位TSP、PM10、PM2.5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2、慈湖河各断面水质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要求。
  3、监测点位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值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
  5、项目所在地土壤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对应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
  排土场废水主要为废石淋溶水。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排土场粉尘。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排土机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石淋溶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石淋溶水经截洪沟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回用于生产用水,多余部分达标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转运站、排土机排岩喷淋增湿抑尘,并在排弃过程中及时推平,压实,稳定地段以及到界边坡及时覆土绿化以减少扬尘产生,确保场界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中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选型时,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在污染防治措施等“三同时”措施实施后,拟建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达标排放的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较小,不会因此而影响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要求;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对缓解劳动就业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均起到较大的积极作用。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提交意见,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联系单位:金年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山矿业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5-3111662
  单位名称: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5-2309479
  电子邮件:603565540 @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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